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发布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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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晚间,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自伊斯兰堡登机赴华乘客远端检测要求的通知
近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新冠病毒新变异株传播迅速,为防止疫情跨境传播,我馆决定对自伊斯兰堡搭乘赴华直航航班乘客的远端防控工作进行调整,获取健康码流程主要包括21-28天预检测、7天预检测、闭环隔离及健康状况监测、登机前48小时交叉双检测、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健康码。相关材料根据疫苗接种类型及既往感染情况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检测要求
(一)视自身疫苗接种类型判断需检测项目
1.完整接种灭活疫苗(如国药、科兴等疫苗)人员
应完成21-28天预检测、7天预检测、登机前48小时交叉双检测,3轮(4次)检测内容均为核酸(PCR)检测。
2.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莫德纳、康希诺等疫苗)人员
应完成21-28天预检测、7天预检测、登机前48小时交叉双检测。其中,21-28天预检测及登机前48小时交叉双检测2轮检测内容均为核酸(PCR)检测加IgM血清抗体检测,7天预检测仅为核酸(PCR)检测,共计4次核酸(PCR)检测,3次IgM血清抗体检测。
注:已经同时全程接种灭活疫苗和非灭活疫苗人员,参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参见1)。最后一次疫苗接种14天(不含)以上,方可申请健康码。
未接种人员和视为未接种人员,参照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参见2)。视为未接种人员包括:未完整接种人员(如该类型疫苗应接种2针,实际接种1针;或应接种3针,实际接种1-2针)、未按规定时间间隔完成疫苗接种流程(如同一天注射2剂疫苗)人员,以及不持有疫苗证书或疫苗证书无法核查人员。
1月8日,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发布关于更新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传染性更强的奥密克戎变种病毒在包括荷兰在内的许多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国际旅行感染风险很大,因此我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自2022年1月17日起(以航班起飞日期为准),驻荷兰使馆将实施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双核酸检测和未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措施,并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乘客)/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乘客)(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检测时间:
所有检测均应于登机前2日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无时间间隔要求,以最早的一次采样日期起算,不精确到小时。例如,李某拟1月17日从荷兰乘机回国,则其接受检测采样时间不得早于1月15日(含)。反言之,如李某1月15日接受检测采样,则其最晚可乘坐1月17日(含)的航班。
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
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必须搭乘直飞航班,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乘机(所乘航班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除外)。对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我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
(一)从荷兰始发,且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时上传:
1、完整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须包含姓名、疫苗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内容,无具体格式要求,语言须为中文、英文或荷兰文)。
2、我馆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一家指定检测机构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
3、带有姓名的机票行程单。
4、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①中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②荷兰公民上传荷兰护照;③第三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内的荷兰居留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荷兰居留卡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
(二)从荷兰始发,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时上传:
1、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即一次核酸检测、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
2、带有姓名的机票行程单。
3、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内容同上述第“4”点)。
四、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
从与中国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进行判定)不可来荷乘机。我馆对此类人员的健康码申请不予受理。
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进行判定)可来荷乘机。此类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须同时上传:
(一)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且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时上传:
1、完整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须包含姓名、疫苗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内容,无具体格式要求,语言须为中文、英文或荷兰文)。
2、我馆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一家指定检测机构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
3、始发国-荷兰-中国的全部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4、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否则即使在荷兰所有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二)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时上传:
1、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即一次核酸检测、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
2、始发国-荷兰-中国的全部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3、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否则即使在荷兰所有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五、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检测结果任意一项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密切接触者指:过去14天曾与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的家属、同事、同学、同行人员等。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须按以下要求处理:
1、在始发国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无需告知我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来荷转机。
2、在荷兰中转期间检测呈阳性的中转旅客,请返回始发国。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亦参照此要求办理。返回始发国后,须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报告在荷兰的情况,并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再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再次来荷转机。特别注意: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务必提前确认可以从荷兰返回始发国;不能在中转期间因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后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仍坚持途经荷兰中转赴华,将面临滞留荷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我馆建议所有中转赴华旅客谨慎选择经荷兰转机。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布重要提醒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微信公众号1月7日消息,根据新华社有关消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自1月5日起,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客运航线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大使馆提醒近期拟赴西安的旅客注意上述调整,及时调整行程,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关航空公司确认。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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