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资法
.市场准入
(1)投资行业
新加坡对外资准入政策宽松,除国防相关行业及个别特殊行业外,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限制。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特许国际贸易计划、区域总部奖励、跨国营业总部奖励、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奖励等多项计划以鼓励外资进入。同时,经发局还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和发展计划来推动企业拓展业务,如创新发展计划、企业研究奖励计划、新技能资助计划等。
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长期战略发展计划,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行业被列为奖励投资领域。
(2)投资方式
①投资方式限制
新加坡对外资进入新加坡的方式无限制。除金融、保险、证券等特殊领域需向主管部门报备外,绝大多数产业领域对外资的股权比例等无限制性措施。
②个人投资
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外国自然人依照法律,可申请设立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③外资并购
外资进入新加坡的方式无限制。除金融、保险、证券等特殊领域需向主管部门报备外,绝大多数产业领域对外资的股权比例等无限制性措施。
新加坡对于外资在新加坡开展并购总体上无特殊限制。普通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活动中需要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上市企业在收购兼并过程中,必须符合“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Company Act and Merge and Takeover Code”的相关规定。对收购兼并的目标,需要由第三方独立的机构进行公允值评估,作为收购或者兼并的依据,同时在兼并收购过程中,也需要遵守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加坡有竞争法,以确保企业在运营、经营中公平竞争。关于收购兼并的主要手续及操作流程,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与要求,建议企业在进行收购兼并之前,委托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的行业机构,例如环保部门等就收购兼并目标的财务、法律、行业合规性等进行尽职调查,矿业及资源类的企业应对矿业、资源的储量、拥有权、开采权等进行相应调查。
(3)优惠政策
①优惠政策框架
新加坡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案》和《经济扩展法案》以及每年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涉及的一些优惠政策。
新加坡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产业优惠政策】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为鼓励、引导企业投资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提升企业劳动生产力,推出了先锋计划、投资加计扣除计划、业务扩展奖励计划、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税收优惠、特许权使用费奖励计划、批准的外国贷款计划、收购知识产权的资产减值税计划、研发费用分摊的资产减值税计划等税收优惠措施,以及企业研究奖励计划和新技能资助计划等财政补贴措施。
【环球贸易补贴】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为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打造环球都市,推出了环球贸易商计划。
【中小企业优惠】新加坡标新局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创新、提升企业劳动生产力,推出了天使投资者税收减免计划、天使基金、孵化器开发计划、标新局起步公司发展计划,技术企业商业化计划、企业家创业行动计划、企业实习计划、管理人才奖学金、高级管理计划、业务咨询计划、人力资源套餐、知识产权管理计划、创意代金券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品牌套餐,企业标准化计划,生产力综合管理计划,本地企业融资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财税优惠措施。
【创新优惠计划】此外,为了实施新加坡经济战略委员会2010年提出的未来10年7大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提高劳动生产力、提升企业能力和打造环球都市这3大战略目标,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推出生产力及创新优惠计划、培训资助计划和特别红利计划,设立国家生产力基金,强化就业入息补助计划,通过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和土地集约化经营,并将于近期组建项目融资机构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生产力及创新优惠计划 (—年共计5.2亿新元)。该计划于2010年推出,实施期限为2011-2015年。根据该计划,企业在规定的6项经营活动中,首30万新元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享受250%的税额抵扣。这6项费用包括:研究与开发费用、认可的设计费用、收购知识产权费用、知识产权注册费用、购买/租赁自动化设备、员工培训费用。政府于2011年预算案中宣布加强计划的各项优惠。在6大项目中,每个项目可享受税额抵扣的上限从首30万新元提高到40万新元,可享受的税额抵扣比率从以前的250%提高到400%。也就是说,企业在规定的6项活动中的任1项中,每花费100元即可从政府处收到68元的津贴。2011年预算中还提升了该计划的现金发放额,除了税收抵扣外,企业也可选择在首笔10万新元符合规定的费用中享受现金发放,最高套现额从2010年的2.1万新元提升到3万新元。
②行业鼓励政策
【先锋企业奖励】享有先锋企业(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称号的公司,自生产之日起,其从事先锋活动取得的所得可享受免征5-10年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先锋企业由新加坡政府部门界定。通常情况下,从事新加坡目前还未大规模开展而且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或从事良好发展前景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可以申请“先锋企业”资格。
【发展和扩展奖励】从前规定之日起,一定基数以上的公司所得可享受最低为5%的公司所得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的投资并提升设备和营运水平。曾享受过先锋企业奖励的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此项优惠。
【服务出口企业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与海外项目有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的公司,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的90%可享受10年的免征所得税待遇,最长可延长到20年。
【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将区域总部(RHQ)或国际总部(IHQ)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跨国公司将区域或国际总部设立在新加坡。具体优惠企业可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BD)进行商谈,企业发展局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国际船运企业优惠】拥有或运营新加坡船只或外国船只的国际航运公司,可以申请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0年。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新加坡居民公司;拥有并运营一定规模的船队;在新加坡的运营成本每年超过400万新元;至少10%的船队(或最少一只船)在新加坡注册。此类优惠项目由新加坡海运管理局(MPA)负责评估。
【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此项政策是为鼓励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金融和财务中心(FTC),从事财务、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金融和财务中心从事符合条件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申请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
【研发业务优惠】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新加坡政府规定,自2009估税年度起,企业在新加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150%的扣除,并对从事研发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资金补助。
【国际贸易商优惠】为鼓励全球贸易商在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予5-10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低为5%或10%。此项优惠项目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负责评估。
此外,新加坡还对部分金融业务,海外保险业务,风险投资,海事企业等行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或资金扶持。
③地区鼓励政策
因新加坡为城市国家,不仅国土面积小,而且无地区差异,因此,新加坡没有针对地区投资的鼓励政策。
④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为了更加集约有效利用稀缺的国土资源,并通过海外投资租赁飞地的方式带动经济增长,新加坡设立了一些特殊经济区域,以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商业园和特殊工业园】新加坡境内的商业园和特殊工业园有:
(1)商业园:国际商业园、樟宜商业园、资讯园
(2)特殊工业园。包括:裕廊岛的石油化学工业园,淡滨尼、巴西立、兀兰的晶圆厂房,淡滨尼的先进显示器工业园,大士生物医药园、生物科技园的生物产业园,樟宜机场物流园、裕廊岛的化工物流园和物流产业园,麦波申、大士的食品产业园等。
(3)科技企业家园:裕廊东的企业家园、新加坡科学园的iAxil、红山一新达城科技企业家中心、菜市科技园新加坡是城市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对外资也实行国民待遇,上述园区内无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各个园区主要根据区内产业发展的特点而建,区内相关产业的配套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可发挥产业集群效应。
【海外工业区】新加坡临近的主要海外工业区有:
(1)印度尼西亚巴淡岛、民丹岛工业区
巴淡岛工业区:该园区距新加坡20公里,仅1小时船程。土地面积1570平方公里,总人口99.1万。现有外资企业894家。
民丹岛工业区:该园区距新加坡50公里,70分钟船程。土地面积186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0万。现有外资企业23家。
巴淡岛和民丹岛工业园区都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较低的制造成本,工人最低月工资约118美元。主要适合电子加工业、服装鞋帽、玩具等轻工业以及钢铁、钻油等重工业,还可发展贸易、旅游和转运。属于自由贸易区,无进口税,无销售税与奢侈品税,免增值税;可享有东盟特惠关税,享有与52个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优惠,与33个国家达成普惠制协议,允许100%海外控股,无外汇管制。
(2)马来西亚伊斯干达开发区
马来西亚政府于2006年11月推出伊斯干达开发区(IDR),它是马来西亚目前着力打造的境内最庞大的发展计划。马来西亚政府计划将IDR打造成马来西亚半岛南部最发达的地区,以及居住、娱乐、环境和商业完美融合的国际化大都市。
IDR位于马来半岛南部的柔佛州,包括南柔佛的新山、哥打丁宜和笨珍等数个地区,占地2,217平方公里。IDR陆海空交通方便,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距离亚洲的主要大城市(如班加罗尔、迪拜、香港、首尔、上海、台北、东京)仅6-8小时飞行航程。从IDRM过公路到吉隆坡仅3个小时车程,距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仅55分钟车程。IDR人口约135万,人均GDP约1.48万美元。目前新加坡是该地区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一些经济学家将IDR与新加坡的关系喻为深圳之于香港。
目前依斯干达开发区的经济支柱为制造业和服务业。根据马来西亚国库有限公司拟订的全面发展计划,除继续加强电子电器、石油化工与油脂化工、食品与农业加工、物流及相关服务业和旅游业5大领域外,依斯干达开发区还将把医疗保健、教育、金融以及信息产业定为新的增长领域。依斯干达开发区的重点规划项目包括物流枢纽、国际教育中心、医疗中心、金融中心等。
马来西亚鼓励投资的优惠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和投资税赋减免、进口税及销售税减免等。
(3)中国苏州工业园
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简称苏州工业园区)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东部,于1994年2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区内面积约80平方公里,是中、新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国际合作项目。中新双方建立了由两国副总理担任主席的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开创了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的新形式。从2001年1月1日起,中、新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份从原来的35%和65%调整为65%和35%,中方成为大股东并承担管理权。截至2014年7月,苏州工业园区已引进新加坡企业520家,投资总额达114.5亿美元。
由于新加坡土地资源有限,生产成本较高,新加坡政府鼓励企业赴上述临近的海外工业区投资。企业如在上述园区投资设厂,可将区域总部、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设立在新加坡,既可降低生产成本,也可充分利用新加坡在物流、金融、税收、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的优势条件。
(4)投资主管部门
新加坡负责投资的主管部门是经济发展局,成立于1961年,是隶属新加坡贸工部的法定机构,也是专门负责吸引外资的机构,具体制订和实施各种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并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其远景目标是将新加坡打造成为具有强烈吸引力的全球商业与投资枢纽。
2.BOT方式
在新加坡没有BOT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