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证明PR公证认证用于华侨子女申请高考加分之用
新加坡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证明PR公证认证用于华侨子女申请高考加分之用。
根据有关规定,定居海外的华侨学生可通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就读中国内地高校。按照有关招生办法,华侨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针对近期一些在新中国公民的询问,大使馆就上述认证书出具程序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由新加坡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为华侨考生及其父母一方就获得新加坡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已取得新加坡合法居留资格情况办理公证书(可采用声明或其他国内招生部门认可的形式)。
二、将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办理确认后送往新加坡外交部认证(Legalization)。
三、将新加坡外交部认证后的公证书递交至中国签证申请服务*送我馆办理认证(可他人代理)。
四、如需对以上公证书翻译件进行认证,须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与翻译件装订在一起,按上述程序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五、使馆办理认证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护照及复印件(如他人代办,只需申请人护照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护照或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证申请表(可在我馆网站下载,申请人须亲笔签名)。
(三)办妥新加坡外交部认证文书原件。
[新加坡服务器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